

格兰多纳(The GlenDronach)位于英国苏格兰(Scotland)的高地(Highlands)产区,是一座拥有将近200年酿酒历史的蒸馏厂,现归美国著名的葡萄酒与烈酒公司百富门(Brown-Forman)所有。
格兰多纳由詹姆斯·阿勒代斯(James Allardice)创建于1826年,是苏格兰最早获得许可经营的蒸馏厂之一。可惜好景不长,酒厂在1837年突遭大火焚烧,几乎化为灰烬,而詹姆斯也在1842年宣告破产。历经数年的沉寂之后,格兰多纳终于在1852年迎来了它的新掌门——沃尔特·斯科特(Walter Scott)。在沃尔特的领导之下,格兰多纳得以重建,逐渐焕发生机。1887年沃尔特逝世后,格兰多纳几经易主,直到1920年被格兰菲迪(Glenfiddich)的创始人之子查尔斯·格兰特上尉(Captain Charles Grant)收购,自此进入了一段稳定的发展期。1960年,蒂彻父子公司(William Teacher & Sons)收购了格兰多纳,并在6年后将酒厂的蒸馏机从两台扩增至四台。1968年,格兰多纳首次以单一麦芽威士忌的品牌进行发售并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1996年,格兰多纳当时的拥有者联合蒸馏酒业公司(Allied Distillers)决定关闭酒厂,直到2002年才恢复酒厂的威士忌生产。2005年,联合蒸馏酒业公司被法国顶尖的葡萄酒与烈酒集团保乐力加(Pernod Ricard)收购,而格兰多纳则由该集团旗下的芝华士兄弟公司(Chivas Brothers)接管。同年,格兰多纳放弃传统的直火蒸馏工艺,开始改用蒸汽进行加热,而这也使其成为苏格兰最后关闭炭火蒸馏的酒厂之一。2008年,本利亚克蒸馏酒业有限公司(The BenRiach Distillery Company Ltd.)成为格兰多纳的新东家,并根据公司名称中“BenRiach”一词的书写方式将酒厂的原名“Glendronach”更改为“GlenDronach”。2016年,百富门宣布正式收购本利亚克蒸馏酒业有限公司,因此格兰多纳和本利亚克旗下的其他蒸馏厂一同被归入百富门名下。
从大麦发芽到蒸馏出最纯净的中心液的每个过程,格兰多纳都给予了悉心的照料,并精准地把控各个环节的用时。在熟成阶段,格兰多纳会将一些中心液装入佩德罗-希梅内斯桶(Pedro Ximenez Cask)和奥罗露索桶(Oloroso Cask)中陈酿,同时将一部分中心液先装入波本(Bourbon)酒桶中熟成一段时间,最后再转入雪莉酒桶中进行陈酿。
格兰多纳酿造的威士忌复杂而不失优雅,具有极广的深度和强劲浓郁的风味,展现了纯正的高地威士忌风格,一直以来都备受世人赞誉。目前,格兰多纳推出了核心系列(Core Range)、限量版(Limited Releases)和档案(Archive)这三大系列酒款。其中,格兰多纳希尔兰8年(The Glendronach The Hielan' Aged 8 Years)和格兰多纳原味12年(The GlenDronach Original Aged 12 Years)均获得了国际葡萄酒与烈酒大赛(International Wine & Spirit Competition,简称IWSC)的金奖,而格兰多纳阿勒代斯18年(The GlenDronach Allardice Aged 18 Years)、格兰多纳国会21年(The GlenDronach Parliament Aged 21 Years)和格兰多纳茶色波特桶陈15年(The GlenDronach Tawny Port Finish Aged 15 Years)等单一麦芽威士忌还获得了IWSC颁发的杰出银奖。
高地(Highlands)产区幅员辽阔,从苏格兰(Scotland)北部的海岸线一直延伸到洛蒙德湖(Loch Lomond),囊括了苏格兰高地边界断层(Highland Boundary Fault)以北的大部分区域,是目前苏格兰面积最大且产量最高的威士忌产区。
图片来源:www.scotch-whisky.org.uk
历史发展
谈起高地产区的发展历史,一定要提到与之毗邻的低地(Lowlands)产区。高地虽与低地彼此相邻,但两者的地形地貌却截然不同。低地地势平坦,气候温和,是建造蒸馏厂的理想之地,因而早期汇集了大量的蒸馏厂。相反,高地重峦叠嶂,地形崎岖,复杂的地势使得高地的蒸馏厂数量相对稀少。17世纪,苏格兰开始对威士忌征税。18世纪,为了争夺世界霸主的地位,英国的战争不断。为了筹措战争所需的巨额经费,政府变本加厉地增加税收。许多蒸馏厂无法接受突如其来的高额税收,决定逃税并藏匿在隐秘之处进行非法蒸馏。这时,穷乡僻壤的高地便拥有了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许多非法蒸馏厂,包括低地的蒸馏厂纷纷迁至高地。从此高地的非法蒸馏事业发展地十分迅速,甚至生产了许多高质量的威士忌。
18世纪50年代,高地生产的威士忌在其他地方也越来越受欢迎,于是高地的非法蒸馏和走私贸易的气势更为猖獗。1784年,为了加强对合法蒸馏厂的管理,政府颁布了《酒醪法》(The Wash Act),首次明确规定了高地产区与低地产区的分割界限,并在高地和低地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高地的税收远低于低地。该条例明显更有益于高地的发展,从此高地的蒸馏事业更是蒸蒸日上,但非法蒸馏和走私贸易的情况仍普遍存在。直至1823年,为了解决非法蒸馏问题,政府颁布了《消费税法》(The Excise Act),推行蒸馏许可证制度并大幅度削减蒸馏税率,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蒸馏和走私活动,从此合法蒸馏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高地产区合法注册的蒸馏厂也与日俱增。
产区概括
根据Malt Madness最新的统计数据,目前高地产区仍在运转的蒸馏厂约有35座,散布在高地的广袤大地上。但由于高地地域辽阔,地区与地区之间天差地别,因此这些蒸馏厂生产的威士忌风格也千差万别。根据地域特征,高地产区通常以斯佩塞(Speiside)产区为中心,进一步划分为东部高地(Eastern Highlands)、西部高地(Western Highlands)、南部高地(Southern Highlands)和北部高地(Northern Highlands)四个子区域。东部高地威士忌的风格趋于斯佩塞产区,风味浓郁,口感微甜,且余味比较干爽,该区域的代表酒厂有皇家洛赫纳加(Royal Lochnagar)、格兰多纳(Glendronach)和阿德莫尔(Ardmore)等。西部高地的威士忌酒体更为饱满,并带有显著的泥煤烟熏味,邻近海洋的蒸馏厂生产的威士忌还会带有一丝海洋的风味,该地区知名的蒸馏厂有格兰高依(Glengoyne)、欧本(Oban)和本尼维斯(Ben Nevis)等。此外,南部高地的威士忌通常酒体较轻,拥有较多的果味,该区域的艾柏迪(Aberfeldy)和埃德拉多尔(Edradour)等都颇具代表性。北部高地的风味则更为浓郁,通常酒体饱满且口感甜美,该产区的达尔摩(Dalmore)、格兰杰(Glenmorangie)和老富特尼(Old Pulteney)等都拥有一批忠实拥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