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利纳酒庄(Galena Cellars Winery)坐落于美国伊利诺斯州(Illinois)内的格利纳市(Galena),是一座家族世代经营的酒庄。
1976年,罗伯特·劳勒(Robert Lawlor)和乔丝·劳勒(Joyce Lawlor)在爱荷华州(Iowa)建立了他们的第一座酒庄——克里斯汀娜酒庄(Christina Wine Cellars)。随后,1978年,他们在威斯康星州(Wisconsin)开了第二座酒庄。1983年,劳勒夫妻看到了伊利诺斯州的机遇,决定建立第三座酒庄,即嘉利纳酒庄。因为缺乏人手,他们把女儿克里斯汀·劳勒(Christine Lawlor)和儿子斯科特·劳勒(Scott Lawlor)都叫来格利纳帮忙。1990年,劳勒一家决定关闭另外两座酒庄,专心经营伊利诺斯州的嘉利纳酒庄。发展至今,他们已经建立了三间品酒室。作为酒庄的酿酒师,克里斯汀在当地颇负盛名,斯科特和妻子凯伦(Karan)则负责经营管理酒庄,而他们的子女也在学习葡萄种植与酿酒。
嘉利纳酒庄的葡萄园位于缓坡上,种有二十多个葡萄品种,包括芳堤娜(Frontenac)、白谢瓦尔(Seyval Blanc)、雷司令(Riesling)和霞多丽(Chardonnay)等。葡萄采收后,酒庄会用到美国和法国橡木桶对葡萄酒进行陈年,平均每年的葡萄酒产量约为25,000箱。
目前,酒庄已发布的酒款众多,其中布丽特干白葡萄酒(Britt White)和艾力克干红葡萄酒(Eric the Red)以克里斯汀子女的名字命名,是酒庄最好的酒款之一。除了美酒,酒庄还为游客设计了游玩线路,并提供野餐装备和食物,吸引了大量消费者。
美国是世界第四大葡萄酒生产国,仅次于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全国50个州都有生产葡萄酒,而加利福尼亚州生产的葡萄酒却占全国总量的89%。美国作为新世界葡萄酒生产国,已有300年的产酒历史。
美国葡萄酒的历史是由第一批来到北美的欧洲殖民者开创的。这些殖民者在北美地区发现了许多葡萄树,并将这些地区称作“Vinland”。但随后,他们发现用这些本地原产的葡萄酿制的葡萄酒既不纯正又不美味,于是开始尝试种植酿酒葡萄。而第一批葡萄树就种在了今天美国新墨西哥州的San Antonio镇附近。
1802年,有人发现用种植在Ohio的本地品种Catawba可以酿制出比较美味的葡萄酒。1842年,Nicholas Longworth开辟了一块4.9平方公里的种植区域,用来栽培Catawba,并成功地酿制出了美国首批葡萄酒。因Ohio的葡萄树容易染上真菌疾病,一些酿酒者开始转向Lake Erie的湖岸和岛屿地区发展葡萄种植业。19世纪末期,美国五指湖区的葡萄酒已经可以在欧洲的品鉴会上获奖了。
美国葡萄酒的真正发展是在1933年,“禁酒令”废除后,加州葡萄酒迅速勃兴,为美国葡萄酒业带来生机。为发展美国的葡萄酒业,一些美国人遍游欧洲,向当地酿酒师学习酿酒技术,并积极寻觅和引进适宜在美国生长的优良酿酒葡萄品种,这也是美国酿酒葡萄如此繁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今美国的酿酒葡萄品种包括法国、意大利和德国等国家的知名品系。
美国早期的产区体系是按照行政州、郡的地界划分的。1978年9月,美国酒类、烟草和武器管理局(现为酒类、烟草税项和贸易管理局)制定条例:根据不同气候和地理条件建立美国法定葡萄种植区,这就是AVA制度。AVA全称为American Viticultural Areas。1980年6月,Augusta AVA成立,这是新产区制度下第一个葡萄种植区。为方便标识葡萄酒,之前所有的州郡产区在新制度下均得以保留。根据2007年4月的美国法律,美国现今共187个指定葡萄种植区。
美国葡萄酒多以所使用的酿酒葡萄品种名作为酒名,但被选作酒名的葡萄品种至少要占全部原料的50%以上。1983年,美国政府将这个含量提高至75%以上,规定同时使用的品种名称不能超过3个,而且还必须列出每个品种的含量。除此之外,有些酒商酿制的优良葡萄酒,也有自己的命名法,例如Napa Valley Cabernet、Sonoma Pinot Noir。

此品种是一种较少见的葡萄品种, 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葡萄园内有种植,其产量十分低,所酿制的葡萄酒也屈指可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