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级波尔多AOC和波尔多AOC都是在1936年获得AOC的,这两个大区级AOC所覆盖的区域完全相同,即整个波尔多葡萄酒产区。也就是说,只要是在波尔多法定区域内出产的葡萄酒,在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标注为波尔多AOC或超级波尔多AOC。这两个AOC的产量也十分可观,一共占到了波尔多葡萄酒总产量的50%。
与波尔多AOC相比,超级波尔多AOC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要略微更严格一点。比如超级波尔多AOC红葡萄酒的法定最大产量是每公顷5,900升,略低于波尔多AOC红葡萄酒的每公顷6,000升;超级波尔多AOC的法定最低酒精度也略高于波尔多AOC。另外,超级波尔多AOC只能生产红葡萄酒和甜白葡萄酒,而不能生产干白和桃红葡萄酒。
超级波尔多AOC葡萄酒必须使用波尔多的法定葡萄品种酿造。在实际操作中,红葡萄酒通常主要使用梅洛酿造,以红色水果和黑色水果风味为主;白葡萄酒则越来越多地使用长相思酿造,青草、醋栗的风味特征比较明显。这两个AOC出产的葡萄酒整体风格都偏向以果味为主,适合尽早饮用。
红葡萄混酿(Red Blend)并不特指某一种葡萄品种,葡萄酒的法律法规中也无相关规定定义该混酿中可包含的葡萄品种。“红葡萄混酿”多出现于未详细罗列出葡萄品种的红葡萄酒酒标上,一般指多种红葡萄品种进行调配酿造而成的葡萄酒,例如波尔多红葡萄混酿(Bordeaux Red Blend)和GSM(歌海娜-西拉-慕合怀特)混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