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尼维斯(Ben Nevis Distillery)位于英国苏格兰(Scotland)的高地(Highlands)产区,是当地最古老的合法蒸馏厂之一。
1825年,约翰·麦克唐纳(John Macdonald)为本尼维斯蒸馏厂取得了合法营业执照。约翰是苏格兰阿盖尔郡(Argyll)一位统治者的后裔,因其身材高大而被冠以“修长·约翰(Long John)”之名。1856年约翰逝世后,他的儿子唐纳德·皮得·麦克唐纳(Donald Peter Macdonald)继承了本尼维斯蒸馏厂。为了纪念他的父亲,唐纳德发布了一款名为“本尼维斯之露修长约翰(Long John’s Dew of Ben Nevis)”的单一麦芽威士忌。1878年,唐纳德在酒厂附近新建了一座尼维斯蒸馏厂(Nevis Distillery),以扩大产量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不过,尼维斯蒸馏厂最终在1908年关闭,自此被用作本尼维斯的仓储之地。
1941年,一位名为约瑟夫·霍布斯(Joseph Hobbs)的加拿大企业家从麦克唐纳家族手中收购了本尼维斯蒸馏厂,并在1955年为酒厂配备了科菲蒸馏器(Coffey Still),让本尼维斯成为当时极为罕见的可生产单一谷物威士忌(Single Grain Whisky,采用大麦和其他谷物的混合原料进行酿造,且由同一家蒸馏厂制成的威士忌)的蒸馏厂。1981年,惠特布雷德(Whitbread)旗下的龙约翰国际有限公司(Long John International Ltd.)收购了当时处于停产状态的本尼维斯,并在之后移除了那台连续式蒸馏器,重新专注于酿造麦芽威士忌。可惜好景不长,本尼维斯在恢复生产后不久便因威士忌市场不景气而再次歇业。1989年,本尼维斯被日本著名的一甲威士忌蒸馏有限公司(Nikka Whisky Distilling Co., Ltd.)收购。在一甲的领导之下,本尼维斯重振旗鼓,于1991年重新开业,同时开设了游客中心(Visitor Center),自此进入了稳定的发展期。
本尼维斯是高地西部一座沿海的蒸馏厂,地处威廉堡(Fort William)的郊外,靠近英国的最高峰——本尼维斯山(Ben Nevis)。从约翰·麦克唐纳写于1827年的笔记可以看出,水、大麦和酵母是酒厂酿造威士忌最重要的三种原料,其中以水为重中之重。本尼维斯所用之水取自两个清澈纯净的小湖,而这里的水正是从本尼维斯山上流下来的,流经了泥煤沼泽,所以带有天然泥煤的芳香。此外,本尼维斯山中蕴藏的丰富泥煤也让蒸馏厂在烘干麦芽时可以就地取材。
本尼维斯出产的威士忌包括单一麦芽威士忌和调和威士忌等酒款,风味浓郁强劲,且多次获得世界品质评鉴大赏(Monde Selection)授予的奖章。本尼维斯10年苏格兰单一麦芽威士忌(Ben Nevis Aged 10 Years Single Malt Scotch Whisky )曾于1999年和2000年摘得世界品质评鉴大赏的大金奖(Grand Gold Medal),本尼维斯之露12年豪华版苏格兰调和威士忌(Dew of Ben Nevis Aged 12 Years Deluxe Blended Scotch Whisky)和本尼维斯之露特别珍藏苏格兰调和威士忌(Dew of Ben Nevis Special Reserve Blended Scotch Whisky)则分别在2000年和2002年获得世界品质评鉴大赏颁发的金奖,而本尼维斯之露蓝标苏格兰调和威士忌(Dew of Ben Nevis Blue Label Blended Scotch Whisky)在2000年获得了世界品质评鉴大赏的银奖,同时也是该酒厂第一款在国际葡萄酒与烈酒大赛(International Wine & Spirit Competition)上斩获金奖的酒款。
高地(Highlands)产区幅员辽阔,从苏格兰(Scotland)北部的海岸线一直延伸到洛蒙德湖(Loch Lomond),囊括了苏格兰高地边界断层(Highland Boundary Fault)以北的大部分区域,是目前苏格兰面积最大且产量最高的威士忌产区。
图片来源:www.scotch-whisky.org.uk
历史发展
谈起高地产区的发展历史,一定要提到与之毗邻的低地(Lowlands)产区。高地虽与低地彼此相邻,但两者的地形地貌却截然不同。低地地势平坦,气候温和,是建造蒸馏厂的理想之地,因而早期汇集了大量的蒸馏厂。相反,高地重峦叠嶂,地形崎岖,复杂的地势使得高地的蒸馏厂数量相对稀少。17世纪,苏格兰开始对威士忌征税。18世纪,为了争夺世界霸主的地位,英国的战争不断。为了筹措战争所需的巨额经费,政府变本加厉地增加税收。许多蒸馏厂无法接受突如其来的高额税收,决定逃税并藏匿在隐秘之处进行非法蒸馏。这时,穷乡僻壤的高地便拥有了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许多非法蒸馏厂,包括低地的蒸馏厂纷纷迁至高地。从此高地的非法蒸馏事业发展地十分迅速,甚至生产了许多高质量的威士忌。
18世纪50年代,高地生产的威士忌在其他地方也越来越受欢迎,于是高地的非法蒸馏和走私贸易的气势更为猖獗。1784年,为了加强对合法蒸馏厂的管理,政府颁布了《酒醪法》(The Wash Act),首次明确规定了高地产区与低地产区的分割界限,并在高地和低地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高地的税收远低于低地。该条例明显更有益于高地的发展,从此高地的蒸馏事业更是蒸蒸日上,但非法蒸馏和走私贸易的情况仍普遍存在。直至1823年,为了解决非法蒸馏问题,政府颁布了《消费税法》(The Excise Act),推行蒸馏许可证制度并大幅度削减蒸馏税率,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蒸馏和走私活动,从此合法蒸馏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高地产区合法注册的蒸馏厂也与日俱增。
产区概括
根据Malt Madness最新的统计数据,目前高地产区仍在运转的蒸馏厂约有35座,散布在高地的广袤大地上。但由于高地地域辽阔,地区与地区之间天差地别,因此这些蒸馏厂生产的威士忌风格也千差万别。根据地域特征,高地产区通常以斯佩塞(Speiside)产区为中心,进一步划分为东部高地(Eastern Highlands)、西部高地(Western Highlands)、南部高地(Southern Highlands)和北部高地(Northern Highlands)四个子区域。东部高地威士忌的风格趋于斯佩塞产区,风味浓郁,口感微甜,且余味比较干爽,该区域的代表酒厂有皇家洛赫纳加(Royal Lochnagar)、格兰多纳(Glendronach)和阿德莫尔(Ardmore)等。西部高地的威士忌酒体更为饱满,并带有显著的泥煤烟熏味,邻近海洋的蒸馏厂生产的威士忌还会带有一丝海洋的风味,该地区知名的蒸馏厂有格兰高依(Glengoyne)、欧本(Oban)和本尼维斯(Ben Nevis)等。此外,南部高地的威士忌通常酒体较轻,拥有较多的果味,该区域的艾柏迪(Aberfeldy)和埃德拉多尔(Edradour)等都颇具代表性。北部高地的风味则更为浓郁,通常酒体饱满且口感甜美,该产区的达尔摩(Dalmore)、格兰杰(Glenmorangie)和老富特尼(Old Pulteney)等都拥有一批忠实拥趸。


